经十届北海市委常委会第106次会议和北海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海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将生态建设融入北海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友好生态秀美,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道路。
《意见》提出,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北海特色和优势,围绕提升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地位、增强城市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目标,走新型产业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产业发展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以服务业带动为主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以量的扩张为主向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并重转变,由传统经济生产模式向循环经济生产模式转变。
《意见》提出,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方面,着力于推动产业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开发生态林业、积极推进生态服务业、推动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打造生态示范园区。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方面,着力于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发展、构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绿色生态系统、强化环境污染治理。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优势产业逐步提升,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态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生态优势更加突出。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90%。到2020年,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经济主导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主导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城乡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