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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西跨越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12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以下简称《意见》)批准实施。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国家从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的高度出发,为促进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而制定实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必将对新时期广西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意见》的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西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作出了一系列促进广西开放开发的重大决策。1984年,国务院批准北海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1985年,同意钦州、梧州、玉林等市(县、区)享受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1992年,中央提出“要充分发挥广西作为西南地区出海通道的作用”。2000年,国务院把广西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范围。从2004年开始,确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在南宁举办。2008年初,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对广西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06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听取广西工作汇报时指出,广西沿海发展应形成新的一极。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又强调指出,要努力把广西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尤其要加大力度,把广西打造成连接多区域的国际通道、交流桥梁、合作平台。2008年10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广西考察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并明确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一个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更好地支持广西改革发展。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研究室从2008年11月开始着手《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200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研究室会同国务院4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广西开展大规模实地调研,形成11个专题调研报告。3月初,研究起草提出初稿。在广泛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并进行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12月7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凝注着广西各族人民的殷切期盼,是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互相支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的结果,是中央和地方集体智慧的结晶。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广西发展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当前,广西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具备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广西进行科学谋划,并给予适当扶持,推动广西又好又快发展,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中西互动。依托沿海优势率先发展开放型经济,有效辐射和带动内陆地区发展,是世界各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规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成功经验。广西是我国沿海省区中的欠发达地区,潜力巨大但开发程度较低,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并存。在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推进广西沿海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西沿江、沿边等不同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将能更好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尽快提升广西综合竞争力,加快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南北呼应、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沿海发展新格局。同时,广西地处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结合部,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 大通道,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承东启西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西又好又快发展,将有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广阔空间,同时加快西南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开发开放步伐。

         (二)有利于全面实施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深化我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广西地处中国与东盟的结合部,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路通道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中国—东盟合作的桥头堡和前沿地带,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西利用区位、资源和产业等优势,扩大与东盟的国际区域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珠三角、西南等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将能更好地发挥多区域合作枢纽的作用,统筹国内和国际协调发展,提高我国面向东盟对外开放的水平,从而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增进我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实施“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战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三)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广西世居民族12个,另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约200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38.6%。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得到了很大发展,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但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等影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贫困现象仍很突出。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人口生活水平,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四)有利于克服当前困难、化危为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五”以来,广西的发展势头很好,经济已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相继跃上1000美元和10000元人民币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当前,广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处于从艰难爬坡转向经济腾飞的关键阶段,具有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但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经济基础薄弱、综合实力不强的问题十分明显,应对冲击的能力十分有限。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缓解资金、技术、人才等瓶颈制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体制机制,将能有效帮助广西克服当前发展中的困难,保持加快发展良好势头,充分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二、《意见》的基本特点

         《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从国家战略的层面,明确提出了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来说,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战略定位上体现了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广西沿海、沿江、沿边,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具有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条件。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总体上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主要指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加强,广西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利用良好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已有的经济基础,充分发挥广西在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中的区位优势,加快现代化步伐,是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提出广西要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形成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把广西发展的战略任务定位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了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

         二是在发展理念上体现了科学发展新思路。作为后发展地区,广西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应该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但不能完全重复别人走过的老路,必须要有所创新,用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新的办法谋划发展,少走弯路,否则很难缩小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意见》从广西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广西的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区域合作,具体体现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思路。

         三是在目标任务上体现了远近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总结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准确判断当前和未来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科学谋划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广西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是《意见》的基本宗旨。当前,广西加快发展既面临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长期制约因素,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统筹加以解决。《意见》在着眼于解决广西今后长远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制约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交通运输、能源、人才瓶颈和影响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的同时,提出要把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切实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长远发展” 作为广西发展要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并明确指出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任务,在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也提出了克服当前困难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立足当前、远近结合的要求。 

         四是在政策体系上体现了中央的关怀和支持。广西的发展有特殊的地位、特殊的优势,也存在特殊的困难,国家有必要给予大力扶持。为了支持广西发展,《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明确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提出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广西的投入力度;对中央投资安排河池、百色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适当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对柳州、桂林、南宁、梧州、玉林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国有企业,在处置不良资产、技术改造升级方面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广西创新铝电、锰电联营新模式,在百色、来宾、河池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开展直供电试点,采取股份制方式推进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联合重组;对承担守边任务的边民给予一定补助;开展教育扶贫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钦州保税港区列为整车进口口岸等。二是支持广西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明确提出要适时稳步推进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钦州炼油二期、北海铁山港石化、防城港红沙核电站、桂林城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三是强调要充分调动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省部共建”、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形成共识与合力,全面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措施力度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广西工作的关心、了解和支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一万四千八百多字,内容涉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重大问题。除引言外,共分十一部分、四十条。

(一)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意见》的第一部分,系统阐述了新时期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任务和发展目标。

        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面回顾总结广西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意见》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对广西发展提出了“五个着力”和“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又明确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实现目标的基本方法、路径。在战略任务中,从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提出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西的现代产业体系指明了方向;从扩大开放合作、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的角度,提出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对广西在我国加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广西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从完善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的角度,提出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明确了广西经济增长在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赋予了广西在我国民族事业发展中应承担的重大使命。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继续保持广西良好的发展势头,并从人均经济总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产业结构调整、开放型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确立了广西2015年及2020年的发展目标。这是在综合分析广西发展的基础条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目标,兼顾了需要与可能,既鼓舞人心、奋发向上,又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为广西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描绘了一幅清晰而壮美的蓝图。进入新世纪以来,广西经济增长率平均达到11.9%,“十一五”年均增速可望达到14%左右,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08年,广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西部省区市中排第8位,在全国排25位。据测算,广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2000年不变价)到2015年将达到23500元,比2000年(4652元)翻两番以上;到2020年将达到38000元,有条件实现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广西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

         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促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地区间良性互动、各地比较优势充分发挥、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和谐、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于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是统筹区域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客观要求。广西各地自然条件差异性大,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及发展模式等都不尽相同,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岸线、土地、淡水、海洋、农林、旅游等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生态系统优良,人口承载力较高,开发密度较低,发展潜力较大,是我国沿海地区规划布局新的现代化港口群、产业群和建设高质量宜居城市的重要区域,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这一区域将成为带动广西加速发展的新引擎;桂东、桂中、桂北沿西江地区,面向珠江三角洲,背靠西南腹地,地理位置适中,交通运输便利,产业基础较好,有条件建成承东启西、集群发展、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经济中心;桂西地区集大石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为一体,扶贫开发的任务艰巨,但具有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的优势和发展资源型产业的巨大潜力,有条件发展成为区域新材料、新能源和特色旅游等产业基地。从这些情况出发,《意见》提出将广西划分为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地区三类区域,要求通过实施“两区一带”的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实现区域互动、协调发展。这是在广西区域发展思路上有着重大意义的创新。

(三)广西加快发展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促进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社会事业、深化改革开放,是广西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按照总体要求中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任务和发展目标,《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广西在这些领域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必须逐一落实。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广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是水、土、热资源配合较好的地区之一,具有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基础与巨大潜力。但广西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着粮食自给平衡压力大、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产业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广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粮食生产,提高粮食自给率;巩固和提高优势农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积极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基层服务。国家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广西的支持力度。

        ——坚持工业化主导方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化程度低,是长期以来制约广西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急需解决的最主要问题之一。而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弱,资源耗费大,集约化、信息化进展缓慢等因素,严重阻碍了广西的工业化进程。据调查,目前广西的资源型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7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进入全国500强的工业企业仅有3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仅有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仅占全国的1.2%,全区研发投入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4%;全区37个重点监测的工业园区的总产值只相当于天津经开区的44.6%,平均产出率只相当于广州开发区的1/4。针对这一情况,《意见》强调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创新运营管理体制,搭建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专项资金安排、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工业用地、创新能力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服务业发展缓慢,总体实力不强,结构层次低,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广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与广西在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2008年,广西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7.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人均服务业增加值5304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5%;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仅有120多家;2007年广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加值之和占第三产业的比重42.9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23个百分点,金融保险、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14.16%,低于全国4.45个百分点。通信、金融、科技、商务等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流、会展等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为促进广西服务业发展,《意见》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会展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抓紧建设专业物流体系,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办好综合性、专业性展会,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加快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等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养老保健、文化娱乐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从土地、金融、价格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支持服务业发展,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严重制约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也阻碍了广西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的步伐。交通方面,沿海港口大型专业化泊位数量少,深水泊位占总泊位数比重仅20%,公用码头能力明显不足;内河四级及以上航道通航里程比重仅占14%,部分枢纽船闸通过能力接近饱和;公路密度在全国排第23位,等外路和四级路比重占82%,还有近1500个建制村不通公路;铁路通道少且等级低,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均居全国第24位;航空运输服务覆盖能力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机场航站区设计能力已经饱和,飞行区保障能力不足。能源方面,缺煤少油无气,供给能力不足,电源布局结构不合理,供电安全和可靠性差,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水利方面,防洪保障能力薄弱,饮水不安全人口多分布广,水库安全存在隐患,农业灌排设施老化失修,水土流失严重。信息化方面,通信网络覆盖范围不足,互联互通程度低,缺乏信息交流的技术平台和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广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支撑能力,《意见》对加强广西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是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筑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建设防洪防潮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广西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目前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8个,占全区行政区划县(区)的比重达25.7%,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1个,贫困人口总数达234万。广西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大石山区、边境地区和水库库区,基本上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现象点多面广、类型复杂。创新扶贫方式,加强扶贫开发,尽快消除贫困现象,不仅对于加快广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对于做好全国的扶贫工作也具有特殊的示范意义。《意见》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提出了广西扶贫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育扶贫试点,加快劳动力跨区域就业转移,实施生态移民,改善大石山区教育、医疗、文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边境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产品生产和边境贸易,对承担守边任务的边民给予一定补助,推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切实改善库区矿区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广西山清水秀,物种丰富,环境优美,具备建成我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基础和条件,但也存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生态环境脆弱,相关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隐患。为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路子,《意见》按照科学发展的理念,对广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指出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广西社会事业发展历史欠账较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全国平均的差距较大,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的保障与改善。目前,广西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和9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普遍在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3.4%靠租房运营、72.6%达不到国家最低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每百万人口公共文化设施数仅为全国平均的83%,居全国第26位;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播出基本是空白;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居全国后列。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意见》提出要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要求着力缩小与全国教育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优生优育;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和传承,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防灾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全面、深入参与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是广西在新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最根本的动力源泉和机遇、希望所在。《意见》在提出将坚持改革开放、创新机制作为广西加快发展的一项基本原则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广西在这方面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强调要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建立完善市场体系;优化外贸进出口结构,支持优势产品扩大出口,扩大重点领域利用外资规模,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贸易、投资和跨境运输、口岸通关便利化;积极参与多区域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加快实施重点合作项目。国家将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广西的改革开放合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意见》的贯彻落实

         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意见》对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为广西新时期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将《意见》提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这是贯彻落实好《意见》的基本前提。对《意见》的学习,不能停留在对结构和文字表述的表层理解上,关键是要深刻领会好《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任务、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查摆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国内外广泛宣传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其重大意义,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鼓励社会各界踊跃为贯彻实施《意见》建言献策,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了解《意见》、人人支持和参与《意见》实施的良好氛围。要以广泛学习、宣传《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凝聚力和责任心、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广西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并推动投资和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这是贯彻落实好《意见》的重要保障。按照《意见》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县、区直部门和单位,分阶段、有步骤扎实推进。在制定年度计划、编制五年发展规划和部门、行业专项规划时,要以《意见》为指导,做好衔接。同时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落实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相关规划,加强对意见实施的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这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按照实施方案,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贯彻实施《意见》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杜绝责任缺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意见》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上下一致,全面落实。

         (四)加强跟踪,搞好督查。要密切关注《意见》的实施进程,切实加强对各项要求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意见》实施的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要求,加强对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和评估,积极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进《意见》的实施。

         回顾过去,勤劳勇敢、充满智慧的广西各族人民创造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展望未来,宏伟蓝图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广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广西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范恒山 作者简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

 
 
[来源:www.cecbhip.com] [作者:admin] [日期:11-04-0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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